强奸完迷路女 还夺裤抢钱
本报讯 将一迷路女子强行拉到偏僻处强奸,强奸后又拿走受害人裤子,抢得300元。昨天,涉案人重庆籍男子王某历被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、抢劫罪批准逮捕。 2006年3月6日上午7时许,重庆人小香(化名)要从晋江永和亲戚家回到安海暂住处,途经永和上宅村时迷了路。由于对这一带不熟悉,小香一直走到上宅村村后的山上。就在此时,迷路的小香被一个人盯上了,这人就是王某历。看到小香似乎迷了路,且裤子后袋又露出钱来,王某历便心生歹念,慢慢朝小香靠近。见四周无人,王某历冲过去,将小香一把抱住,拖上山里的墓地。小香当即反抗,并大声叫喊,但王某历卡住小香脖子说:“你再叫,就用衣服把你闷死。”
听到这话,小香被吓坏了。之后,王某历强奸了小香。完事后,王某历拿起小香长裤,跑到附近树林,拿走里面的300多元后,将裤子随意丢在一旁。
王某历自以为劫财劫色占了大便宜,殊不知他在尾随小香时,被两个路过的重庆老乡看到。他们都认识小香,对王某历也很了解,知道这人平时手脚“不干净”。担心他会对小香不利,这两个老乡赶紧跑回去叫小香的亲戚。但当小香被众人在树林里找到时,她已被侮辱了。此后,警方进行立案侦查,但王某历在案发后一直四处逃窜,直到今年7月份才在安海水果市场落网。(晋江经济报) 这还是人做的行为吗? 这人五马分尸也不过分 一定要严惩社会败类。 应该 淹 了他..... 应把他枪毙了吧....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,凌迟处死 和楼上的有同感啊............. 教育基本是没用的,枪毙枪毙~~ 这样的人多的要死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象这种人渣,一个子弹送他走!一了百了!:44: 象这种人渣,一个子弹送他走!一了百了!:44: 象这种人渣,一个子弹送他走!一了百了!:44: 气死我了,,,王八蛋 摸喇仔兼洗裤?我靠:67: 一样米,百样人...:70: 这样的男人该杀勒,没人性 这样的人,不知道他在做这事时,有没有想过,如果他家的姐妹也同样碰到这种遭遇,那他还做得下去吗? 畜生~~~~~该杀,要不真的不足以平民愤 还是那句话!枪毙、枪毙、枪毙!!!!!!!! :67: 淹了:63: 先"淹"了,天天让他看A片!过几年再行刑! 居然还有这种事。。。 HOHO:15: :15: :15: 令人发指的行为 搞笑的是他的两个老乡吧?还跑回去叫人......... 给他子弹还浪费国家的钱了.给他块砖头就行了. 完蛋是那个女孩子 很可怜 还有这种人渣,该砍 :49: 杀..............不杀不能平民怨!:49: 人渣....强了就强了..还抢钱..!起码也扔下几百块啊..!!
别人要是用枪毙....这个人渣要用炮毙..!! :59: :59: :59: 应该阉了这只畜生! :67: :67: :67: 女孩子是不是有时候也要学一些防身之道呢?
遇到这种事情,很多怪罪的是那个男的,
是的,他是该杀,
但是我们为什么不反过来想想,对于这个女的,她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吗?她连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吗?
那些巡警,整天走来走去,是走着玩的吗? [quote]原帖由 [i]太狂生[/i] 于 2007-8-15 16:25 发表 [url=http://bbs.anhai.org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51160679&ptid=29272][img]http://bbs.anhai.org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给他子弹还浪费国家的钱了.给他块砖头就行了. [/quote]
这个不要紧,,,,我听说要死还要自己买子弹类,,,,,,,:12: :12: :43: :43: :43: 真是人渣啊, 畜生人渣……
要枪毙之前啦出来海扁……~ :33: :33: 好可恶哦
真不是人`` 先切JJ示众,再人道毁灭了。 愿佛祖给他加加持..!
阿门!! 社会败类:42: :42: 上辈子一定是太监这辈子性欲才这么强 废人一枚,,,,,:48: :48: 终于落网了...不然以后可以多注意了.... 超贱~~:15: :15: :15: 现在这种人也还很多..女孩子还是要注意点.................
可怜
外地都是一个样````爽了还拿``````真好赚啊 ``` 叫100个女把他轮歼,看他以后还敢不敢 重典治乱世!目前社会治安这么差,应该启用重典才能对这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社会败类、人渣起到震慑作用。
抓到一个崩一个,看还有谁敢这么目无法纪。
只是国家现在提倡要建和谐社会,
抓一个崩一个,有伤天道人和。
那女的几岁啊``
那女的几岁啊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` 把他阉了在考虑怎么判他 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新刑法(节选):1、强奸罪一律切掉,再用海盐泡七天,七天一到,枪毙!2、通奸、嫖娼一律无罪 应该凌迟,,,,凌迟到死。。。。:52: 汗,这世道~:tk_33 这种人留着也是祸害的。。 应该严惩不待``!!! 这样的人,砍了算了!!!社会败类 杀了他,现在安海的巡警根本就是吃素的,整天巡逻,都是在人多的地方巡,怎么不到偏僻的地方巡逻啊.这样的巡逻根本没用,巡警可是不戴安全帽,为什么我们没戴安全帽会被罚. [quote]原帖由 [i]双面幽灵[/i] 于 2007-11-23 17:36 发表 [url=http://bbs.anhai.org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51235595&ptid=29272][img]http://bbs.anhai.org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新刑法(节选):1、强奸罪一律切掉,再用海盐泡七天,七天一到,枪毙!2、通奸、嫖娼一律无罪 [/quote]
够狠够痛,,就用这招 人渣的行为! :16: 这个世界的女人太懦弱了,应该学会保护自己,对方没有任何的凶器,她应该见机行事。
页:
[1]
2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