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老板信任 外派主管吃喝玩乐六年贪污170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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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url]http://mn.fznews.com.cn[/url] 2008-7-8 10:51:43 来源:泉州晚报
警方提醒:健全管理机制防范职务犯罪
本报晋江讯(记者曾绍洋陈桂生)爱喝酒的陈某为了吃喝玩乐,六年内竟侵占了公司近170万元的货款,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,晋江警方昨日通报了这起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案。
据了解,陈某是晋江人,1978年出生,小学文化。从1997年起,陈某开始受聘于晋江一家皮业公司,因为与公司老板同村,所以老板对其较为信任。2003年起陈某被派往该公司惠安东园经营部当业务主管。陈某利用负责牛皮销售和收取货款的职权,于2003年至2008年4月,陆续将收取的1696766元货款占为己有。
据介绍,陈某每次收取货款后,部分上缴公司,自己截留部分,并在每月上交给公司的《进销存汇总表》上伪造客户欠款报表。第一次胆子没那么大,陈某只侵占了一两百元,但随后胆子越来越大,每次占有数额也越来越大。公司一开始对其十分信任,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。直到今年3月,公司发现报表上的客户欠款总额竟达数百万元,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。公司马上向陈某催款,陈某就伪造了300多万元的客户欠条交给公司财务,企图蒙骗公司。公司对客户一一核对后,终于揭开了陈某长达六年侵占货款的犯罪事实。
5月11日,公司到晋江市公安局报案。在被公司发觉后,陈某曾一度离开公司。6月2日公司打电话让陈某回来对账,民警在公司内将他抓获。据陈某交代,他喜欢喝酒,但每个月1500元的工资根本不够花销,他侵占的近170万元货款都用于吃喝玩乐。
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款项的犯罪行为持续6年之久,且侵占金额巨大,受害公司为何迟迟没有发现?对此,晋江市经侦大队有关人士指出,主要原因是受害公司对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,暴露了内部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的混乱。
该人士分析认为,由于公司外派人员长期驻在异地进行业务经营,公司对其在异地的经营、收支情况等不及时了解掌握,容易使一些外派人员产生不法企图,进而利用便利条件实施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等犯罪;另外,晋江多为民营企业,许多公司管理层与普通职员之间存在亲戚、老乡、朋友等裙带关系,过分信任而缺少防范,有时甚至碍于情面,发现问题后没有及时报案。
公司职员职务犯罪是晋江市近几年来经济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,为此晋江公安机关表示,将重点打击此类案件,切实落实警企共建制度,定期走访企业,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授课,做好宣传防范工作,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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